超聲波測厚儀校準標準JJF1126-2004
超聲波測厚儀校準規范
1范圍
本校準規范適用于分辨力為0.1mm和0.01mm超聲波測厚儀的校準。
2引用文獻
本規范引用下列文獻:
JJF 1001-1998通用計量術語及定義
JJF 1059--1999測量不確定度評定與表示
GB/T 12064.1-1999無損檢測術語超聲檢測
GB/T 11344---1989接觸式超聲波脈沖回波法測厚
使用本規范時,應注意使用上述引用文獻的現行有效版本。
3概述
超聲測厚儀主要用于測量船體、油氣管道、高壓容器、鍋爐等的壁厚以及大面積板材厚度。被測材質可以是以鋼為代表的金屬類材料,也可以是塑料、尼龍等非金屬材料。其原理是儀器通過探頭發射超聲波,在到達試件底面后反射回來被測頭接收。通過計數器精確測量超聲波在材料中傳播的時間,并按下式進行計算,由顯示器顯示出被測厚度值。
H =vt/2
式中:
H-試件厚度;
v-聲速;
t-超聲波在試件中往返一次的傳播時間。
儀器分辨力分為0.1mm和0.01mm的超聲波測厚儀,測量范圍一般在0.5mm ~200mm,聲速范圍可在1000m/ s ~ 9999m/s之內變化不等(各種材料的常用聲速表見附錄E)。
4計量特性
4.1重復性
儀器分辨力規格及對應的重復性要求見表1。
4.2示值誤差
儀器分辨力規格及對應的最大允許示值誤差見表1。
表1
分辨力 | 重復性 | 最大允許示值誤差 | |
測量范圍下限至10mm以下 | 10mm至測量范圍上限 | ||
0.1 | 0.1 | ±0.1 | ±(0.1+H/100) |
0.01 | 0.03 | ±0.05 | ±(0.01+H/200) |
注:表中H為標準厚度塊的標稱值。 |
4.3曲面壁厚測量的示值誤差
儀器分辨力規格及對應的最大允許示值誤差見表2。
4.3曲面壁厚測量的示值誤差
儀器分辨力規格及對應的最大允許示值誤差見表2。
表2
分辨力 | 標準圓管的規格(mm) | 最大允許示值誤差(mm) |
0.1 | 外徑φ40壁厚3 | ±0.2 |
0.01 | 外徑φ30壁厚2 | ±0.1 |
4.4厚度校準的微調范圍
儀器應滿足有± 1mm 的微調范圍(無微調功能的儀器不作此項校準)。
4.5變換聲速的厚度示值誤差
示值誤差應不超出±0.50mm。
4.6示值穩定性
儀器分辨力規格及對應的示值穩定性要求見表3(自動關機型儀器可不作此項校準)
5校準條件
5.1校準室內溫度應為20℃ ± 5℃。相對濕度應小于65 %RH ,
5.2校準儀器所用標準厚度塊和標準圓管應符合附錄B和附錄C的技術要求。
5.3超聲波測厚儀隨機的校準厚度塊應符合附錄B的技術要求。
6校準項自和校準方法
校準前需確認無影響校準計量特性的外觀和機電功能方面的缺陷。
6.1重復性
儀器開機后,操作聲速調整鍵或聲速撥碼盤將聲速調整到5900m/s,再回到儀器測厚狀態下,將耦合劑涂敷在5.5mm標準厚度塊的中心位置上。用探頭奇該厚度塊連續測量5次,取最大值與最小值之差作為該儀器的重復性。也可直接用儀器的隨機校準厚度塊進行本項校準。
6.2示值誤差
按儀器所規定的程序進行校準。在儀器的測量范圍逐一測量附錄B中的標準厚度塊,每塊連續測量3次,取平均值作為儀器在該厚度塊的示值。當同-臺超聲波測厚儀有0.1mm和 0.01mm兩擋分辨力時,應分別進行兩擋示值誤差的校準。示值誤差δH;按下式計算:
示值誤差δH = 儀器平均示值H-標準厚度塊的標稱值-H
6.3曲面壁厚測量的示值誤差
按儀器所規定的程序進行校準(如不更換測頭則不重校),根據表2的規定,測量與其分辨力相對應的標準圓管的壁厚。測量時將探頭的隔聲層與被測標準圓管的素線平行或垂直,輕微擺動探頭并觀察示值,取最小的穩定的示值為測量值,測量值與標準圓管壁厚標稱值的差值即為示值誤差。
7復校時間
復校時間間隔1年
附錄A
校準證書內容
1.標題:校準證書﹔
2.實驗室名稱和地址;3.進行校準的地點﹔
4.證書或報告編號、頁碼及總頁數;5.送檢單位的名稱和地址;
6.被校準儀器名稱;
7.被校準儀器的制造廠、型號規格及編號﹔8.校準所使用的計量標準名稱及有效期;
9.本規范的名稱、編號和對本規范的任何偏離、增加或減少的說明;10.校準時環境溫度情況﹔
11.校準項目的校準結果;
12.示值誤差校準結果的測量不確定度;13.校準人簽名、核驗人簽名、批準人簽名;14.校準證書簽發日期;
15.復效時間間隔的建議;
16.未經校準實驗室書面批準,不得部分復制校準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