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聲波探傷儀怎么測定缺陷和怎么記錄
本文摘自JB/T 4730.3-2005承壓設備無損檢測第三部分:超聲檢測
缺陷的測定與記錄
1.在檢測過程中,發現下列三種情況之一即作為缺陷:
a) 缺陷第一次反射波(F1)波高大于或等于滿刻度的50%,即F1≥50%。
b) 底面第--次反射波(B1)波高未達到滿刻度,此時,缺陷第一次反射波(F1)波高與底而第一次反射波〈B1)波高之比大于或等于50%,即B,<100%,而F1/B1≥50%.
c) 底面第-次反射波(B1)波高低于滿刻度的50%,即B,<50%。
2.缺陷的邊界范圍或指示長度的測定方法
a) 檢出缺陷后、應在它的周闈繼續進行檢測,以確定缺陷的范圍。
b) 用雙晶直探頭確定缺陷的邊界范圍或指示長度時,探頭的移動方向應與探頭的隔聲層相垂直,
并使缺陷波下降到基準靈敏度條件下超聲波探傷儀屏滿刻度的25%或使缺陷第一次反射波波高與底面第一次反射波波高之比為50%。此時,探頭中心的移動距離即為缺陷的指示長度,探頭中心點即為缺陷的邊界點。兩種方法測得的結果以較嚴重者為準。
c) 用單直探頭確定缺陷的邊界范圍或指示長度時,移動探頭使缺陷第一次反射波波高下降到基準靈敏度條件下超聲波探傷儀屏滿刻度的25%或使缺陷第一次反射波波高與底面第一次反射波波高之比為50%。此時,探頭中心的移動距離即為缺陷的指示長度.探頭中心即為缺陷的邊界點。兩種方法測得的結果以較嚴重者為準。
d)確定1. c )中缺陷的邊界范圍或指示長度時,移動探頭(單真探頭或雙直探頭)使底面第一次反射波升高到超聲波探傷儀屏滿刻度的50%。此時探頭中心移動距離即為缺陷的指示長度、探頭中心點即為缺陷的邊界點。
e)當板厚較?。_需采用第二次缺陷波和第二次底波來評定缺陷時,基準靈敏度應以相應的第二次反射波來校準。